短剧出海遭版权侵权?看“李逵”怎么反击“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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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版权保护,一个尚未被认真讨论的问题

短剧爽点密集、各式反转,能够轻易抓住用户的注意力,已经成为网络视听领域“新赛道”,然而短剧版权保护,仍是一个尚未被认真讨论的问题。

团队曾使用“短剧”等关键词在公开数据库检索,并没有发现相关短剧维权的司法案例。我们思考了其中可能的缘由:一是短剧内容分发范围广、授权链条更复杂,维权则需要花更多力气进行取证;二是,随着国内竞技场趋于饱和,“短剧出海”已经成为新的爆发点和增长点。但基于境外平台多不要求实名制的情况下,难以定位具体侵权人等因素,让权利人对维权望而却步。

面对短剧版权侵权,我们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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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侵权手段再出新:

不止搬运、抄袭,还能“锁版权”!

由于YouTube平台的流量分成机制非常可观,在YouTube平台布设频道矩阵,通过在频道中上传发布短剧片段,获取流量分成或者为短剧APP引流,成为短剧出海的一大典型模式。而我们发现,在这种模式下,除了以外常见的抄袭、搬运类侵权之外,短剧侵权手段已经进一步上新——“锁版权”成为短剧侵权的新手段,且这种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更是几何级的。

所谓“锁版权”,展开来说也就是侵权方抢先在海外平台“登记”为短剧的权利人,由此以“李鬼”的身份在平台上享受“版权人”的各类权利保护机制和赚取作品流量收益。

以YouTube平台为例,登记为短剧的权利人,就可以使用一项叫做“Content ID”的版权工具,利用这项工具,权利人可以对平台上其他用户上传的包含权利作品内容的视频进行禁播,或者利用这些用户上传的视频创收。


 

(出海内容被“李鬼”锁版权的示例)

跟以往搬运、抄袭这类流量掠夺式的版权侵权行为相比,“锁版权”已经完全升级为权利剥夺式的侵权:冒牌的“李鬼”居然借用平台的机制,成功禁播了“李逵”上传的内容。

遇到这种事,“李逵”再也不能忍了,下定决心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然而,YouTube平台的规则也很有趣:如果通过平台提出版权异议,异议处理的主动权完全在“李鬼”——平台会将异议转送给平台上登记的“版权方”,由其决定是否要撤销这一项“禁播”的主张,而“版权方”也可以坚持“禁播”并且有权要求上传者移除所上传的内容。而频道账号如果累计收到三次移除警告,则会被平台直接封号。



(YouTube的申诉指引)

因此,权利人想要通过平台进行维权,可能会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异议成功是好事,异议不成却可能把号也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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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新模式叠BUFF下,短剧维权如何出牌?

短剧出海被“锁版权”,还有其他维权方案吗?我们还真的有。做好诉讼策略规划,“李逵”也可以有效反击“李鬼”。针对“锁版权”类侵权的诉讼维权,这几张牌尤其要打好:

1. 善用规则,确定最优管辖

“管辖法院”常是诉讼各方的第一块必争之地,不同法院的立案效率、对各类保全措施的接受度、对于新型复杂案件的审理经验及裁判风格、判赔金额区间幅度等都可能存在区别,从而导致其针对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天差地别。

对于涉网知产类案件,也存在许多隐藏的“管辖连接点”,如对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就明确规定“被侵权人住所地”作为管辖连接点。这时候,合理利用这些隐藏条款,评估最优管辖方案,也能使案件“事半功倍”。


2. 开放思路,寻找合适案由

“锁版权”行为具有比较强的网络属性,而互联网因素介入后,对于法律适用规则也可能与传统案件有所差异。一个比较大的特点是,许多新型行为模式已经不限于法律条文中所明确列举的侵权类型,而更多可以适用原则性条款进行规制。因此,对于新型侵权行为,也可以打开思路,寻找合适的起诉案由。


3. 扩大范围,锚定可能被告

对于涉外侵权而言,由于许多平台并没有实名认证的要求,因此确定侵权主体常常是一个难点。一般而言,如果遇到被“锁版权”,可以先锁定“锁版权”的主体,查找平台上是否显示“版权方”信息。第二步则是扩大范围,筛查平台上是否有获得“版权方”允许的其他用户在平台发布、传播短剧作品,锚定更多可能被告。


4. 多方比对,配置取证方案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收集固化也是维权诉讼的关键一步。而短剧出海遭“锁版权”,域外取证如何能够获得法院采信,同时降低取证成本,也是一个难点。其实目前许多取证平台都提供了线上的域外取证功能,这时候,我们建议可以先收集了解目前的域外取证工具以及取证费用成本,结合对上述域外取证工具受法院采信情况的调研,进行多方比对后,根据证据的重要性程度等因素,配置取证方案。


5. 深入平台,提高判赔金额

“锁版权”行为依托于平台机制,因此,想要提高赔偿金额,可以从平台入手,收集平台相关的获利政策和分成机制的规则。举个例子,YouTube平台就公示了内容收入概览,内容创作者可以从视频广告中获取一定比例的分成。沿着平台的获利政策,收集短剧作品在平台上的广告投放和播放情况,也可以作为提高案件赔偿金额的一个切入点。

当然,除了以上诉讼要点外,针对“锁版权”行为,选择何种案由进行起诉更有利?如何完成侵权内容“同一性”的比对?如何有效提升判赔幅度?……这些问题也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具体考虑。后续的推文,我们也将结合团队的短剧维权实战案例,分享更多实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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